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已成为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居住环境的重要举措。贵港作为广西的重要城市,近年来也在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是:小区加装乘客电梯时,低层业主是否需要承担费用?如果需要,其费用分摊的原则又是什么?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加装电梯作为小区公共事务,需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在政策层面,贵港市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明确指出加装电梯应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支持、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同时,政府还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以减轻业主负担。
在实际操作中,关于低层业主(如一、二层业主)是否需要承担加装电梯费用,存在不同的看法。一部分低层业主认为,电梯对其生活帮助不大,甚至可能带来噪音、遮光等问题,因此不应承担费用;而另一部分业主则认为,电梯属于小区公共设施,所有业主都应按比例承担。
从法律和公平性角度出发,电梯作为小区的公共设施,其产权归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此理论上所有业主都应承担相应的建设与维护费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政府和小区管理委员会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费用分摊机制,以平衡各方利益。
在贵港市范围内,加装电梯的费用分摊通常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这是最常见的分摊方式之一。即根据楼层高低来确定费用分摊比例,楼层越高使用频率越高,因此承担费用的比例也相应提高。例如,三层以下业主承担20%,四至六层承担30%,七层及以上承担50%。这种分摊方式较为公平,体现了“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
另一种方式是按照各户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这种方式适用于所有业主都受益的情况,尤其在高层住户和低层住户使用电梯频率差异不大的情况下较为适用。但这种方式对低层业主而言可能不够公平,容易引发争议。
在部分小区中,业主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分摊比例。这种方式灵活性强,但前提是所有业主都能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容易陷入僵局。因此,通常需要在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的协调下进行。
贵港市政府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供一定额度的财政补贴,补贴金额通常为每台电梯数万元不等。此外,一些企业或社会组织也会提供资助。这部分资金可以适当减轻业主的经济负担,尤其对低层业主而言,有助于缓解其抵触情绪。
考虑到低层业主在加装电梯过程中可能面临采光、通风、噪音等问题,部分小区在制定加装电梯方案时,会设立相应的补偿机制。例如:
这些措施有助于缓解低层业主的抵触情绪,推动加装电梯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贵港市港北区某老旧小区为例,该小区共6栋楼,均为6层建筑。在加装电梯过程中,业主大会通过投票决定采用“按楼层高低分摊”的方式,具体为:
同时,政府补贴每台电梯3万元,大大减轻了业主负担。此外,对1-2层住户给予每户2000元的一次性补偿,并在电梯设计中优化采光和通风问题,最终顺利获得全体业主支持。
总体来看,加装电梯是一项利民工程,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兼顾各方利益,尤其是低层业主的合理诉求。贵港市在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中,已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费用分摊机制和补偿制度,值得其他地区借鉴。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技术的进步,加装电梯的成本将进一步降低,居民的接受度也将不断提高,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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